询价公告(GYFY2026-8)

📅 2026-07-20 16:26👁 38 次浏览来源:招标采购办公室

根据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编号:GYFY2026-8

二、采购项目:儿童友好医院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96000.00元(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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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质量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推荐性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环保性、适用性。

2.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项目采购清单中规定的参数要求。

3.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若出现质量问题需无条件退换。在质保期内,凡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调试问题导致的故障,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如需更换零部件,须使用原厂正品零部件,且更换后质保期重新计算。

4.在接到医院故障报修要求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8 小时内解决。

5.定期进行回访,了解产品运行及维修响应等情况。免费提供产品使用、维护培训、解答使用过程中的技术疑问,提供专业操作指导等服务。

6.产品材质须符合环保标准,无异味、无毒害,对儿童身体健康无影响。

7.产品外观须完好,无破损、变形、色差等问题;边缘圆滑,连接牢固,承重部件经测试,可移动设施配备稳定固定装置。

8.电器类设施应内置童锁技术、电线全隐藏处理,具备防过载保护功能。

9.设施稳定,材料耐用,经得起日常使用和清洁,常接触部位耐磨。

10.所供设施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第三方质检报告、环保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若因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需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提供3套及以上不同的产品样式(样式需满足参数要求,且在设计、外观、色彩搭配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供采购人最终选定。供货时需严格按照选定样式执行,确保实际交付产品与选定样式一致。

12.对于定制产品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测量后(费用自行承担),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提供多个产品设计方案供采购人选定,供货时严格按照选定方案执行,确保实际交付产品与选定方案一致。

13.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供货,所供产品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风险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4.涉及电器设备安装时,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如电工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工作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15.安装过程中需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做好各类防护措施,避免对现场环境和其他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须原价赔偿。

16.免费提供 2 次现场培训,培训内容需包括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日常维护保养技巧、常见故障处理流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医院医护人员、管理人员能熟练操作。

17.供应商须保证所供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如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8.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需对作业现场的垃圾、包装材料、工具等杂物进行彻底清理,确保现场环境整洁,符合医院卫生标准。

(三)验收标准及要求:

1.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供应商验收前须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清单、合格证、检测报告、安装调试记录、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

2.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产品外观、性能、参数、安装质量等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参数不符或安装不合格等情况,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确认单。

(四)商务要求:

1.质保期:1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类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3.交货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4.付款方式: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安全运行30天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待产品安全使用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3.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资料)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证明资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须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公告获取

从即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10:00前登录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官网获取询价公告,按照询价公告及投标文件模版准备相应资料(正本一份)并胶装成册,密封盖章后邮寄/送达至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296号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3楼316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6年7月24日10:00

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会议室

要求:投标人于2026年7月23日17:30前邮寄/送达投标文件,于2026年7月24日10:00携带样品、身份证明(授权书)参与现场开标。

八、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均包括生产或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各类辅材及配件、垃圾清运、保险、售后、培训以及所有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各类相关风险费用等,即项目完成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投标人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将取消投标资格。

开标当天,投标人须单独带一份盖了章的空白报价单,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九、评审方法

询价成交原则:询价小组按询价公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资质条件、采购需求均满足的同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成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933-8601405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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