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发生器燃气燃烧器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FY2026-HQJJ057

项目名称: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蒸汽发生器燃气燃烧器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元(本项目费用涵盖产品的生产或采购、配套配件耗材、运输、装卸、人工、拆旧、安装、调试、垃圾清运、保险、售后、检测、利润、税金、各类相关风险费用等,即项目完成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成本因素,确保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二、项目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三、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工作。

四、付款方式: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安全运行30天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5.提供完整的项目报价清单。

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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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要求:

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同时满足医院询价公告中明确的规格、参数要求,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检测报告。

2.所供设备为全新原厂正品,符合国家及地方特种设备、环保现行规范要求,满足特种设备安全及环保排放相关标准,完全适配原有蒸汽发生器。

3.严禁对蒸汽发生器承压部件进行改造,维修及安装完成后须保证整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中标方免费提供现场实操、日常巡检、故障识别处置等操作培训。

5.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要求;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人身伤害、经济损失对应的安全风险与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八、质保期:1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质保期内须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机制,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置;若因产品质量引发故障,中标方须免费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维修更换的配件须为原厂正品。

2.定期进行回访,解答使用过程中的技术疑问,提供专业操作指导等服务。

九、验收标准及要求:

1.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以及询价公告、合同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2.核查设备铭牌及资质证书资料,完成全部安全保护、联锁功能模拟测试,现场实测烟气排放指标。

3.施工现场垃圾清运干净,环境卫生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

4.若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完成整改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确认单,若烟气排放指标未达标,不予通过验收。

十、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21日16:00前,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并装订成册,邮寄至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296号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303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1日16:20

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评标室

十二、评审方法:

询价成交原则:询价小组按询价公告和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评审,在资质条件、采购需求均满足的同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者中标。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3-8611163




后勤基建科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