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呼吸机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编号:GYFY2026-15
二、采购项目:重症医学科呼吸机维修项目
三、预算金额:55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服务内容:呼吸机 品牌:德尔格 型号:Savina300。该设备近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黑屏故障,无法正常运行。工程师检测初步诊断为设备主板损坏,亦不排除存在其他故障,需进一步检测维修更换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配件),维修后的设备须恢复至原厂技术标准,各项性能参数达标,能正常开展工作。
2.服务要求:更换的配件须为原厂全新配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标准,确保与主机完全适配、功能兼容,保障设备恢复原厂标准运行状态。整机进行通气系统、压力流量模块、报警系统、触控系统、气源控制系统联调校准。所供主板配件来源合法、质量可靠,支持溯源,禁止拆解报废板、劣质翻新板。
3.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服务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3.付款方式:维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缴纳:乙方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缴纳本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字样。
4.2退还: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乙方联系设备管理科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医院将无息退还至乙方原缴纳账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3.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资料)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证明资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须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师维修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公告获取:
从即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5:30前登录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官网获取询价公告,按照询价公告及投标文件模版(详见附件)准备相应资料(正本一份)并胶装成册,密封盖章后邮寄/送达至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296号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3楼316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6年9月24日15:30
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会议室
要求:投标人于2026年9月24日15:30前邮寄/送达投标文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书)参与现场开标。
八、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均包括实施本项目期间所产生的配件生产或采购、运输、维修服务费、人工费、税费和各类相关风险费用等一切有关费用,即项目完成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将取消投标资格。
开标当天,投标人须单独带一份盖了章的空白报价单,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九、评审方法:
询价成交原则:询价小组按询价公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资质条件、采购需求均满足的同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成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933-8601405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