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无烟环境、无烟医院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实现人人享有健康的美好愿景,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室内严禁吸烟,医务人员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
2.每科设控烟监督员,由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戒烟转诊工作。
3.戒烟门诊医生对持有转诊单的戒烟人员进行转诊科室登记,强化干预。并在首诊之日起1个月、3个月、6个月各随访一次,每季度统计随访和转诊情况。
4.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一病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二病区、心血管内科一病区、心血管内科二病区、神经内科一病区、神经内科二病区、消化内科一病区、消化内科二病区、全科医学科、内分泌科等重点科室每月向戒烟门诊转诊有意向戒烟患者2名,除儿科、妇科、产科外其余临床科室每月转诊1名。
5.健康教育、无烟医院建设、戒烟转诊纳入每月质控考核管理,并按月兑现绩效。完成转诊任务,奖励科室质控分0.1分/例,干预成功奖励戒烟门诊质控分0.2分/例。未完成转诊任务,扣科室质控分0.1分/例。